实用干货韩国外观专利申请制度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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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于年加入“一带一路”倡议。从年2月1日起,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正式对韩国生效。中韩两国在经贸往来、科技合作、供应链互补等方面已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并在未来具有较大的合作空间。韩国的工业,特别是半导体、电子、机械、汽车等高科技工业在全球长期占有一席之地,相应地其知识产权制度、专利法律体系也较为完备。

在之前的文章中,小微介绍过韩国实用新型专利,下面带大家了解一下韩国外观专利申请制度。

一、申请途径

1.直接申请;

2.巴黎公约途径;

.通过海牙协议途径。

二、申请文件

1.申请信息:申请人及发明人中英文姓名、地址及邮编,申请国家,联系人等;

2.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申请人应当提交立体图(展开图)和六面视图(即主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和仰视图),六面视图的尺寸比例必须一致。必要时可以提交参考视图;

.外观设计简要说明;

4.如果要求优先权,还需提供在先申请的受理通知书及在先申请的优先权证明文件(优先权证明文件可以在申请同时或自优先权日起9个月内提交)。

三、审查形式

韩国按照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类型采用实质审查和无审查两种模式,二者专利权效力相同。其中无审查相当于中国的形式审查,不进行实质审查。实质审查主要指专利申请被提出后,首先进行形式审查,KIPO将审查所提交材料是否符合韩国专利申请的基本要求,形式审查合格后,根据申请人提出的请求,KIPO将会把该项申请发布外观设计公开公告。实质审查需符合法律规定的定义、具有工业适用性、具有新颖性,该设计不是现有国内或国际公知的产品或设计以及要具有创新性。

韩国针对特定产品类别的外观设计采用无审查制度,所涉及的产品类别包括:1类(食品)、2类(服装及时尚百货)、类(包等随身物品)、5类(纤维制品和人造或天然织物)、9类(包装容器)、11类(宝石等装饰)、19类(文具、办公用品、美术材料、教材等)。

注意,此处的类别指的是洛迦诺分类中的类别划分。

四、保护期限

自申请日起20年。

五、申请语言

韩语。

以上就是小微对韩国外观专利申请制度的介绍。随着我国与韩国贸易关系的加强及工业设计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创新设计主体向韩国提交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数量逐年增长。韩国外观设计制度逐步演变,其特色制度越来越多,相关申请人有必要及时了解这些专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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